(第二次延長公告)國際廚藝學士學位學程徵聘兼任師資一名
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(國際廚藝學士學位學程)
(第二次延長公告)徵聘兼任師資公告
壹、師資名額及擬聘任日期:
兼任講師以上或兼任講師級以上專技人員計1名,兼任師資初聘聘期1學期,預計自111年8月1日後,以實際到職日起聘。
貳、積極資格條件及消極資格條件:
一、積極資格
(一)應必備條件:
1.應聘講師以上者,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之一。
2.應聘講師級以上專技人員者,應具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資格之一。
3.獲有國內外大學餐飲或管理相關領域碩士以上學位。
4.具備全英語授課能力。
5.可教授營養學、中式點心、服務管理(請檢附課程綱要)。
(二)參考條件:
1.近五年曾主持或參與科技部、國科會或其他公、私立機構專題研究計畫者尤佳。
二、消極資格(未符合者依法應限制進用,請自行揭露,續由本校查核)
(一)非本校校長及擬聘單位主管之配偶或三親等內之血親、姻親。
(二)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教師法第14條不得聘任之情形。
叁、須檢附資料:
一、擬聘教師資料表、應聘資格自我檢核表(請至本校網站/行政單位/人事室/表格下載/任免遷調下載http://psla.nkuht.edu.tw/p/412-1015-280.php?Lang=zh-tw)。
二、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採認,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當地國政府權責單位查證並附中文譯本,請自行檢具歷年成績證明、其他畢業學校規定之相關學歷佐證文件、入出國紀錄〈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〉等;至畢業學校已列入參考名冊者,得以查驗代替查證)。
三、教師證書影本。(無者免附)
四、經歷、專長、證照、業界實務工作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影本(本國經歷須併附勞保記錄;國外文件均須完成駐外館處驗證並附中文譯本)。
五、提供「營養學」、「中式點心」、「服務管理」三門課程中至少二門之教學綱要及教學評量(教學評量無則免)。
肆、工作內容:擔任教學、研究、服務及輔導等(指導學生學習、研究、批改學生作業及考卷、考核學生操行及其他教學、行政服務工作)。
伍、收件截止日及聯絡方式:
收件截止日: 111 年 6 月 30 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
地址:81271高雄市小港區松和路1號。
聯絡方式及課程相關問題:請聯繫本校國際廚藝學士學位學程黃姿蓉助理,聯絡電話:(07)8060505轉分機23301。
陸、甄試結果公布及其他注意事項:
甄試結果預計於 111 年 7 月 31 日起,以電子信件或電話、簡訊擇一告知。正式聘任與否,仍以外審成績及校級教評會決議為準。
備註:甄試資料恕不退件;如需取回,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相當郵資。